湖北宜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含1000吨多孔碳)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宜昌-西陵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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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含1000吨多孔碳)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为采用CVD法生产硅碳负极装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含1000吨多孔碳)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多孔碳车间、硅碳车间、硅碳二车间、综合仓库、化验室、中控室、硅烷卸料站、乙炔汇流排、变配电室、辅助用房、废水废气处理其他配套公用工程以及相关辅助设施。
建设地点 **省-**市-**高新区 **(国****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B区(田家河片区) 建设性质 **
行业类别 工业/化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571 环保投资(万元) 1090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工业园**路88号
邮政编码 443000 环评单位名称 ******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5-11-28
公告开始日期 2025-11-28 公告结束日期 2025-12-04
公示名称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含1000吨多孔碳)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17-****719 通讯地址:湖****体育场路46****体育场交汇处,七一O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市民之家四楼D区综合窗口4D02—4D09
公示部门 ****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多孔碳车间投料、破碎、筛分、除磁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多孔碳车间碳化废气经“1#TO焚烧炉(低氮燃烧)+2#TO焚烧炉(低氮燃烧)+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硅碳车间沉硅、包碳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封预处理+2#TO焚烧炉(低氮燃烧)+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通过2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硅碳车间投料、筛分、除磁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硅碳二车间投料、筛分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硅碳二车间沉硅、包碳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封预处理+2#TO焚烧炉(低氮燃烧)+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颗粒物(炭黑尘)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苯并[a]芘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氨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苯并[a]芘、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废水、化验分析废水、水封装置更换废水)、初****处理站(处理规模264m3/d,工艺为:采取“pH调节+初沉+A2O+终沉”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外排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规模为:10m3/d)处理达标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外排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需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标准三者最严标准;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最严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震、消音等措施。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合格碳化物、不合****处理厂家作吸附剂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硅碳负极外售电芯厂家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除磁废物、污水生化处理污泥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废焦油、废矿物油、分析化验废物、废脱硝催化剂、污水沉淀处理浮油、浮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按规范化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五)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该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三废处理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以及相关管道等)等。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土壤、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推进清洁生产,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监测计划。全厂建设不小于900m3初期雨水池和不小于1300m3事故应急池,并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按规范安装废水及雨水排放口在线监控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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