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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48%股权
发布时间:2025-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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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4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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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公司 |
| 48% |
| 0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5-11-28 |
| 网络竞价 |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3、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1、本股权项目与同时挂牌的**市开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债权项目打包转让,不分拆。如果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交且较挂牌价格有所增值,增值部分的金额为本股权项目的溢价。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证资评报字[2025]第082801号)和武****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武诚道会审字【2025】第02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标的企业原股东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递交受让申请和足额交纳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受让。 4、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审计报告、****交易所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