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市店口镇建成区店口片区、湄池片区卫生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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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店口镇建成区店口片区、湄池片区卫生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62页:第四部评标办法:二、评标标准:标的一:车辆设备配备标书代写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时上述所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 采购文件:第65页:第四部评标办法:二、评标标准:标的二:车辆设备配备标书代写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时上述所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店口镇中央路3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东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0060

质疑联系人:应飞鲁

质疑联系方式:0575-****9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暨东路58号6楼北602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3012

质疑联系人:王小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5-****3016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346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8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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