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委托方”或“****公司”)委托,****(以下简称“本中心”****酒店品牌**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择优引****酒店运营经验的**方,****酒店品牌、技术支持和专业管理人员,按照其管理规范、****酒店进行运营管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商**项目名称:****酒店品牌**招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商场位于**市**区**街道东辅路与海韵街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10757.6㎡,总建筑面积37045.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8644.36㎡,实际可运营面积为26011.26㎡;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401.42㎡,机动车停车位276个(其中地下车位259个,地面车位17个)。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批发市场、零售商业,配套办公、商超、餐饮、通信用房等功能的农贸综合体,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消防验收。
****商场场地分为A、B、C三区,A区产权规划为:一至五层为通信用房,六至七层为办公;B区产权规划为:农贸市场及办公配套(其中夹层部分为办公配套,面积1595.16㎡);C区产权规划为:一层为大堂及配套商业,****农贸市场(其中三层可与B区三层连通),四至十一层为办公。
本项目场地为C区一层大堂部分及六至十一层,建筑面积约8504.35平方米,酒店房间数量规划约102间(具体楼层及房间数以最终品牌方规划设计为准)。
(三)本项目拟引****酒店****酒店管理公司,****酒店品牌、技术支持和专业管理人员,按照其管理规范、****酒店进行运营管理。
二、项目**模式
****公司负责酒店的建设及资金投入,通过公开招商遴选的方式引****酒店运营经验的**方,****酒店品牌、技术支持和专业管理人员,按照其管理规范、****酒店进行运营管理,具体如下:
1.本****酒店建设及资金投入,****酒店品牌、技术支持和专业管理人员,并按照其管理规范、制度和品牌标****酒店的运营管理。
2.届时****酒店运营需要的总经理,**方推荐其符合条件的总经理不少于三人,委托方与**方共同面试,人员相关要求附后,酒店各岗位人员由总经理负责招聘面试,委托方有监督权。
3.**期限:本次招商**期限为10****酒店开业之日起至第10个周年所在年份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午夜时届满)。
4.酒店开业前,委托方向**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技术服务费、工程监理指导费、品牌加盟费、系统安装费、开业支持培训费等);****酒店开业后),委托方向**方支付基本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使用支持费,财务服务咨询费等)。
5.项目前期以委托方名义与中选**方先行签订意向协议、品牌管理合同,后续若有具体运营主体再进行相关合同补充签订,以上协议的最终签约版本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的,以委托方意见为准。
6.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以中文版本为准,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要求
全权负责管理**年限为10****酒店开业之日起至第10个周年所在年份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午夜时届满)。
四、**项目其他详情详见第二章 招商**项目主要内容
五、意向**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独立法人,公司需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工商注册登记地正常经营5 年及以上,****酒店(公寓)管理和餐饮(管理)服务等业务;(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一年审计报告)
2.意向**方无市场不良行为且至报名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提供证明;(提供承诺函和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标书代写
3.意向合****酒店运营管理经验,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招商公告当日)至少经营管理过3个及以****酒店项目,且至本项目****酒店仍在运营,且提****公司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六、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方,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中心办公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索取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等)。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方、**申请人及**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相关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方。
八、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1881、188****9132
公告期内,**申请人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九、**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幢4****中心开标室。标书代写
(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递交地点,负责递交**申请文件并填写《**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申请人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申请人编号明确于《**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中(一式贰份,本中心、**申请人各执壹份)。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申请****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给该**申请人。标书代写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三)在递交**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申请人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截止之后**申请人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
(四)**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起180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申请人成为中选**方,则其提交的**申请文件持续有效。标书代写
十、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0时00分开始评议。
(二)评议会地点:**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幢4****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申请人需在评议地点候场,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有权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阐述、说明。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与,且**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不低于70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申请人为中选**方。
****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一、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经委托方盖章确****中心网站(www.****.com,下同)发布评议结果与招商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申请人编号及综合得分、中选**方等)。
(二)中选通知书发放:本中心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中选结果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书抄送给委托方。
(三)签订相关**协议:中选**方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与委托方商讨签订**意向书、相关**协议等事宜;最终若因中选**方原因导致相关**协议无法签订,委托方有权取消与中选**方的**事宜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出具《交易凭证》:本中心在发出《中选通知书》的当日出具《交易凭证》。
十二、交易费用
(一)**申请人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申请文件、审慎调查、递交**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申请人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
十三、其他提示事项
(一)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二)各意向**方及**申请人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承诺的行为,****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三)委托方保留在向**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
****委员会未按照《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评议标准进行评议,委托方有权宣布评议无效、取消中选资格并组织重新评议或终止招商程序。
(五)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六)在本项目**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中心****法院提起诉讼。****中心时,****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中心****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网站(www.****.com)上发布。
十五、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幢450室。
邮编:362000 传真:0595-****902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9025、0595-****9091
联系邮箱:****@qzcq0595.com
十六、接受投诉部门
****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1811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