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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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已由****服务局以怀数政投资审字(2025)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 2.1.2建设规模内容:**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2个村庄安装高点鹰眼及43个重要路口安装人脸及卡口摄像机,并将现有******存储时间由30天扩容至90天,对*****应用平台算法应用进行升级扩容,堆叠式平台升级为云计算平台,并建设所需计算、存储等**。 2.1.3建设地点:*****平台应用升级建设地点为****,前端建设位于县辖区内 99个行政村。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14:00至2025-12-05 14: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施工实行“远程异地”评审。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招标人:****,通讯地址:**县柴沟堡镇 ;联系人:张晶,156****002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河****广场B座714;项目负责人:张超,0313-****936;联系人:张超,0313-****936,****@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警务保障室 电话:0313-****300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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