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250114. **** 电动升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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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升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动升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 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采购内容:电动升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6.本项目最高限价:捌万柒仟圆整(小写:87000.00元)。 7.交货地点: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8.交货方式:指定地点交货。 9.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履行合同义务并无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质保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存在违约、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全部扣除或者部分扣除来弥补本合同损失。 10.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期(包含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不合格货物换货时间,但不包含甲方验收时间)内完成当批次供货。实际交货时间,以货物全部送达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物资参数及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错误、无停产等问题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交货期限供货,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供货,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5日12:0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于5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应付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五、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到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货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了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集团采购平台(https://c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 地 址:**市**区会展路9号。 邮 编:110101 项目咨询电话:177****1848(杨工) 投诉受理电话:024-****6753 纪检监察电话:024-****6781 评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