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双树子煤矿有限公司双树子矿井及配套选煤厂60万t/a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一期工程)

审批
辽宁-铁岭-铁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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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煤厂60万t/a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一期工程)
2025-11-28 13:54

****双****煤厂60万t/a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10月16日,****根据****双****煤厂60万t/a改扩建项目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省**县西北部,处于小青井田的北部边缘,行政隶属**县双井子乡管辖,井男坐标位置为:经距****4540~****7448、纬距****374~****219。****煤矿开采洗选,****煤厂的生产规模为60万t/a,自2022年12月末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7年整,最后一个采煤工作面的采终日期是2029年7月,在没有新增加**量的条件下,矿井回收至2029年12月末关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厂生产系统,煤炭开采系统包括主副井、回风斜井、井下水平采区、井下采掘系统、井下运输系统、井下排水****泵站,选煤厂系统包括原煤受煤系统、准备车间、充填站、洗煤车间、浓缩车间、压滤车间及泵罐车间、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本项目矿井年产量为60万t/a,矿井工作制度为330d,矿井井下采用“四六”作业制,三班生产一班检修,每天提煤时间18h。选厂工作制度为年330d,矿井井上采用三班工作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每天工作18h;

****煤厂在籍人数786人。其中,矿井在籍总人数502人,选煤厂在籍总人数284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07年1月,《辽****煤矿恢复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局以铁市环函[2007]6号下发的《关于〈辽****煤矿恢复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矿井生产能力30万t/a。

(2)2014年11月,〈辽****煤矿恢复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局以铁市环验函[2014]23 号文下发的《关于辽****煤矿恢复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矿井生产能力30万t/a。

(3)2018年7月,《****洗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保护局以铁县环审函|2018]083 号下发的《关于〈****洗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煤厂生产规模为30万t/a。

(4)2018年9月,《****洗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局以铁县环验函[2018|34 号下发的《关于****洗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体废物)验收意见》,洗煤厂生产规模为30万t/a。

(5)2025年5月,****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编制《****双****煤厂60万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年5月9****生态环境局审批(铁市环审函【2025】34号)。

2025年03月18 日企业对本项目进行了排污登记表的变更,排污登记表证号: 912********6691339001Y。

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营情况良好。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3700万元,环保投资 137万元, 占总投资的 3.70% ,其中环保投资 137万元,主要为充填站除尘设施、选煤厂粉尘治理、**厂房隔声及绿化工程的投资;验收实际环保投95万元,占总投资的2.56%。实际环保投资比设计投资减少主要是矸石周转仓未建,充填站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与准备车间共用,废水环保投资不计本次环保投资费用,故投资减少。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不包括事故池的验收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设计规模、地点及环评方面均保持一致,未发生任何变化。开采方式维持不变,采煤方法中,充填站与准备车间共用一套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由于两个工序不同时进行,采用交替生产模式,因此并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企业尚未完成事故池的工程建设,因此本次验收不包括事故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运行期废气主要有增充填站筛分破碎粉尘、准备车间破碎筛分排放粉尘、封闭煤仓逸散粉尘、矸石周转仓逸散粉尘、汽车运输扬尘。

(1)充填站筛分、破碎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环评设计新增充填站筛分、破碎粉尘。充填站筛分、破碎车间粉尘的产尘点主要包括矸石筛分机、破碎机、皮带转载点。在筛分、破碎车间的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本项目在验收阶段,充填站未建设复筛分机及破碎机,通过皮带传送矸石到准备车间进行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因地下采煤系统与充填工作不同时进行,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再进行采空区充填,两个工序生产时间存在错位,交替生产模式避免了两者同时运行可能带来的污染物叠加排放情况。

(2)准备车间粉尘防治措施

原项目原煤通过皮带进入准备车间,进行物料的破碎、筛分作业时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原项目未设置粉尘收集装置,为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验收期间已建设封闭车间,并在车间粉尘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矸石临时储存、装卸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环评要求建设矸石周转仓,在验收阶段企业矸石全部利用回填,无矸石堆放场。

(4)煤储存、装卸粉尘防治措施

产品煤储煤场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 8 针防风抑尘网遮风抑尘。

2、废水

运行期本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水、地面生产系统冲洗废水和和工业场地生活污水。

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 720m3/d,处理工艺采用“初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 。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场地抑尘水、防火灌浆用水、选煤厂生产用水及抑尘水等。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办公楼、浴室、食堂及地面建筑卫生间 ,生活污水产生量 141.12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和NH3-N。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工业****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选煤生产补充水及地面冲洗水。

选煤厂洗煤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能够实现闭路循环。

地面生产系统冲洗废水日产生量约54m3/d ,处理后全部复用于**生产用水,利用率为100%。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业场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场外道路交通噪声。

本项目工业场地噪声源包括主井带式输送机驱动设备,副井提升机,通风机房风机,压风机房空压机,准备车间原煤筛分机、破碎机,洗选车间洗煤机、跳汰机、振动筛等,浓缩车间渣浆泵、水泵;充填站浆体旋流机、防火灌浆站砂浆泵,****泵站真空泵等;****处理站****处理站的水泵;机修车间的剪板机、小型空压机也会产生偶发性噪声;压滤车间压滤机 。

本项目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对固定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采用隔声窗,空压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压风机房采用隔声门、窗,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风道内安装阻性消声器;机房采用隔声门、窗等措施来降低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掘进矸石、洗选矸石,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人工选矸矸石量约 6.6万 t/a ,进入筛分破碎、洗选系统后产生的矸石约 9.0万 t/a ,矸石产生量共 15.6 万 t/a ,矸石用于注浆充填井下,剩余量外售其他企业处置。

****处理站污泥成分主要为煤泥,产生量约 1.74t/a ,全部掺入末煤一并外售。 ****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量约为 9.04t ,委托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置。

生产期间生活垃圾总量 129.69t/a ,定时送至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机修车间,主要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产生量约 5.54t/a。暂存于场区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单位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油库配置容量为10吨的油罐车,储存油品为柴油,采用密闭容器储存;产生的废矿物质被置于密闭性良好的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并定期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贮存点符合防雨淋和防渗漏的要求,地面经过硬化处理,出入口设有围堰。在发生泄漏时,若处理及时得当,可有效阻断污染土壤及地表水的风险。场区东北侧设有一座容积为175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经****煤厂浓缩车间,作为生产用水复用,不对外排放。

②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企业在污染物废气排放口已设置规范化废气排放标识牌,无在线监测装置。

③其他设施

企业于 2025年10****环境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11200-2025-028-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

(1) 依据《GB2024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限值(颗粒物80mg/m3),充填站及准备车间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5mg/m3,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2) 依据GB2024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限值(总悬浮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0.4mg/m3),煤场及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56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0.029mg/m3,污染物各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3) 依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噪声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企业噪声昼间最大排放限值53dB(A),夜间最大排放限值43dB(A),各点位噪声排放满足标准要求。

(4) 依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pH最大排放浓度为7.3,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33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为49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L,浑浊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NTU,溶解氧最大排放浓度为3.13mg/L,各项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企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逐一进行了整改,经确认各项环保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批复一致,都已经得到落实,各项环境指标经监测全部合格,可以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企业法人和环保责任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为了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该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做好沉陷区地表岩移观测工作,待采空区沉陷形成后,按照环评报告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有序开展沉陷区的生态恢复工作。

(2)建议继续做好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处理效 率。继续做好厂区内的“清污分流”工作,外排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尽量回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议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各项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 理,避免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4)建议企业加强危废贮存点的暂存管理,做好台账管理。

(5)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好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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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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