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一 期工程除臭系统改造(自主)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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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作下列补充、修改、澄清(答疑):

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要求的第25项关于利旧原除臭控制系统,该内容主要描述了设备数量和环境情况等,

a)监控软件是否在原中控室组态软件上增加新的除臭画面功能,还是需要重新做新的除臭监控系统含软件和硬件部分,请明确该项内容。

答:在污水厂原有的组态软件上增加除臭界面,组态软件版本为KingSCADA3.53。

b)除臭厂家有各自工艺控制逻辑,可能存在旧控制系统与新增设备控制上存在不兼容情况,请提供旧系统控制原理图和原程序(PLC与触摸)。

答:除臭PLC和触摸屏源程序可以在中标后提供给中标单位。

2.招标范围:前、后端除臭系统出风口除湿改造,图纸及清单无相关工程量及技术描述,请明确。

答:参考第七章第(二)技术要求第8点冷凝水处理:“需考虑出风管路系统水汽冷凝及冷凝水排水,避免引起处理不达标,管道锈蚀等问题,如出现上述问题由承包商自行承担整改”只要达到该要求的技术方案均可。

3.我公司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由公法定代表人兼任,“三类人员”A类证书,是否还需要提供任职文件。

答:详见修改部分。

4.制作要求:为确保工程进度,本标****工厂加工好后运至现场安装,不得在生产区域制作管件。本工程新增管道为玻璃钢材质,三通一般需要在现场制作,请问玻璃钢管件是否可以现场糊制。

答:需要现场拼装作业的情况,必须在安全许可范围内在室外进行,不得在室内生产区域进行。

5招标报价清单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我们这个是设备报价,能不能简化报价清单,现在提供清单为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实不好报。

答:本项目为施工标,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第10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0.6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提问:此标为设备标,对于设备厂家只有企业法人有A类证,其它人员无A类证,此项是否可以修改,否则设备厂家无法进行投标。建议修改为企业法人具有A类证,对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要求全部删除。

答:详见修改部分。

7、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要求提供生产厂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归属投标人。

提问:此项是否为必要条件,如设备厂家的区域代理商来投标,没有厂房照片等证明材料,是否就要废标。建议修改为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证明。

答: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必要条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2页“最高限价:¥****511元”修改为“最高限价:¥****051元”。

2、招标文件第5页“3.1.1.2 技术标编制要求”

√要求,按照评标办法的评分点的内容编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介绍

2、资信证明文件(含资格审查):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成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按本章第10.6款要求提供;

4)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

5)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荣誉证书、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证书;

7)生产厂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归属投标人;

3、企业实力证明,业绩、财务状况、除臭相关专利情况等,详见评分标准;

4、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设备、工具清单;

5、技术/商务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除臭主体系统、配套管道、支架等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等重要指标响应情况;

8、项目工期及进度、安全安装施工计划及保障;

9、质保方案;

10、相关优惠条件及承诺;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修改为

√要求,按照评标办法的评分点的内容编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介绍

2、资信证明文件(含资格审查):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成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按本章第10.6款要求提供;

4)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荣誉证书、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证书;

6)生产厂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归属投标人;

3、企业实力证明,业绩、财务状况、除臭相关专利情况等,详见评分标准;

4、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设备、工具清单;

5、技术/商务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除臭主体系统、配套管道、支架等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等重要指标响应情况;

8、项目工期及进度、安全安装施工计划及保障;

9、质保方案;

10、相关优惠条件及承诺;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2、招标文件第17页 10.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2) A类证书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应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A类证书中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必须与提供的任职文件相一致。”修改为“(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 A类证书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应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

3、招标文件第2页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9:30”“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9日9:30”修改为“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9:30”“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9:30”。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2页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发售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修改为“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发售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第5页 2.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9:30”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9:30”。标书代写

三、其他内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市******事务所(普通合伙)

****

2025年11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8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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