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大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143-14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开发区****大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折扣率(%):74.****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开发区****大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 (1****开发区****大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具体供应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禽类、牛奶、主副食品、调味品及其配送等(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下方附件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一年(每年服务合同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签署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至多续签两年)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夏海军、凌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181、0563-****00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
联系方式:凌主任:0563-****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联系方式:林工:056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主任、林工
电 话: 0563-****181、056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