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2025年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招标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一、合同编号: ****-008-001
二、合同名称: ****监管局2025年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招标-8技术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监管局2025年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024****512602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崇**路61号
联系方式: 139****24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履约要求: 按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要求限期完成。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为保证行政许可申请人利益或公共安全需要,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紧急情况,对任务作临时性调整。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采购人与中标机构签订合同,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承检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风险监测工作过程中的企业信息、数据及结论等,不得对外泄露。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应急工作处理情况下,承检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相关工作。投标人需针对合同包提供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等。投标人需掌握所投合同包产品的省内企业信息,具备产业总体情况及质量现状分析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全部必须为本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风险监测工作经验等专业能力。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完成
履约地点: ****管理局指定范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松霖,苏炜焕,王雪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