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标段一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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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标段一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28 14:44】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标段一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标段一监理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其他要求第11条调整为: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的结果。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省**市**新区横江大道555号******校区资环楼
地址:
**市**区虎踞北路41号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人:
唐蓉
电话: 138****5133
电话:
158****5759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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