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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水库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二、变更内容:
1、对原招标文件中定标部分澄清说明,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路441号
联系人:汪瀚
联系电话:138****32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葛双建
电话:0371-****8835/****8833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212
四、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路441号 联系人:汪瀚 联系电话:138****3269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212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标书代写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标书代写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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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