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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柿子巷5号****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一2025年12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成飞大道南段455****政府****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9714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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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巷5号****实验室项目 |
**市**区柿子巷5号 |
****管理科学研究院 |
**正****公司 |
****管理科学研究院利用柿子巷5号已建用房(北楼)****实验室,占地面积为472.66m2,配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实验设备,用于开展授权范围内的**市生活垃圾成分检测分析、环卫设施监督性监测分析和城市道路尘土量监测分析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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