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马巷镇朱坑根岭里21号之9 | 8,910,000.00元 | 98.51 |
采购包2:
| **益****公司 | ****门市**区高崎北三路189-3****工业园G****办公室 | 5,250,000.00元 | 98.14 |
采购包3:
| 厦****公司 | **市**区**路5-1号158室 | 4,200,000.00元 | 98.14 |
采购包1****中心大楼食堂):
服务类(****)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中心大楼食堂 | ****中心大楼食堂 | ****中心大楼食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8,910,000.00 |
采购包2(**区城建大厦****服务中心食堂):
服务类(**益****公司)
| 2-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区城建大厦****服务中心食堂 | **区城建大厦****服务中心食堂 | 按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项 | 按招标文件 | 5,250,000.00 |
采购包3(**区公共卫生****市场监管局大楼食堂):
服务类(厦****公司)
| 3-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区公共卫生****市场监管局大楼食堂 | **区公共卫生****市场监管局大楼食堂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项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4,20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炳聪 、 刘如山 |
| 评审专家: | 庄礼瑜 、 蔡军 、 刘文浩 、 吴美丽 、 林青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银行**支行,开户名:****,账号:902********100****851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心大楼食堂:5.81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区城建大厦****服务中心食堂:4.331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区公共卫生****市场监管局大楼食堂:3.6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司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
名称:****
地址:****门市**区枋**路161号
联系方式:0592-****516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92-****893
项目联系人:马思雨
电话:059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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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