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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垃圾站压缩设备及公厕除臭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垃圾站压缩设备及公厕除臭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09:3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3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投标人具备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每提供一类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认证证书,得10分,最高的3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后内容:“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备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处置相关环卫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相关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每提供一类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认证证书,得10分,最高得3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隋先生
电话:0730-****859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县荣家湾镇**路49号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414100
电话:137****800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县荣家湾镇贺坪东路23号
联系人:隋先生
邮编:414100
电话:0730-****859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