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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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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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5:36
预算金额 ¥49.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3-****287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区柏杨中路1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3-****287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区柏杨中路18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3-****287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论证(上传) .pdf
****2025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心电图机等计量检定、 1项、 预算金额 379,000.00元

生物安全柜等计量检定、 1项、 预算金额 118,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7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购人开展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十一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市范围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只有****具备开展医疗器具检定工作能力,只能由****承担检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采购人需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中****不能检定的部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研究院承担检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区****段269

名称: ****研究院

地址: **市**区玉双路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地址: ******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电话: 0833-****2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地址: ******区春华**段608****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3-****183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上传) .pdf



****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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