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审批
广东-梅州-大埔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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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时间:2025-11-28 15:49:28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编号:****)并于2025年11月27日审批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加速推进**县2018至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图斑处置销号,完善建设手续,同时解决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水利枢纽工程民生安置区道路、大潮高速等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问题,需落实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出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0.6288公顷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共10个落实地块,位于湖寮镇岭下村、高陂镇乌槎村;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入7.331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6个落实地块,位于湖寮镇岭下村、高陂镇乌槎村、枫朗镇枫朗村;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相应调出7.331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3个调出地块,调出地块位于洲瑞镇陂营村、嶂岸村和湖寮镇葵坑村。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调出地块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6288公顷。

四、公告方式

****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政府、****政府、****政府、岭下村委会、乌槎村委会、枫朗村委会、陂营村委会、嶂岸村委会、葵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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