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大楼前广场健身场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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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业****广场健身场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业****广场健身场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17218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496.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业****广场健身场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1

217218

建筑业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按国家及**省现行规范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随身携带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标书代写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7、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时间)

地点:**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

8、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时间)

地点:**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均溪镇**路39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2****1082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8-****33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8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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