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许可决**期 | 有效期限 | 经营场所 | 办理事项类型 |
| ****护理院有限公司 | 林** | ****1422MAEHFE462X | ****1422MAEHFE462X001U | 2025-11-27 | 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30年11月26日止 | 新申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区**三路85****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329、0753-****312
****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