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广****公司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路19号碧桂园﹒天玺湾11号楼二十层2001号房
法定代表人:刘月华
委托代理人:杨秋兰
电 话:182****9107
贵公司以邮寄送达方式对****老旧学生宿舍改造提升工程配套网络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10时整收悉。经反馈至采购人处并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及依据:
质疑事项1:中标公告标的信息“项3,光电混合单元的货物规格型号为OPA-OPDSA;SFP-XGSPON GPON-C+-D-SM1577”存在虚假投标。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需求中光电混合单元的第3条、第6条参数及华三官网相关资料网页截图、华三“OPA-OPDSA”光电混合单元官网链接。
质疑事项2:中标公告标的信息“项4,汇聚OLT的货物规格型号为P3617”存在虚假投标。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需求中汇聚OLT的第5条、第9条、第10条、第13条、第15条参数及华三官网相关资料网页截图、华三“H3C P3617”OLT官网链接。
质疑事项3:中标公告标的信息“项6,核心交换机的货物规格型号为S10508X-G”存在虚假投标。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需求中核心交换机的第2条、第5条、第14条参数及华三官网相关资料网页截图、官网链接。
二、对质疑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及回复:
经与采购人就质疑事项再次对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认真核查,同时要求中标人****就质疑事项相关参数提供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中标人投标文件明确无偏离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该部分参数要求,其提供的材料证明其满足该部分参数的真实性。标书代写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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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信息:
****关于****老旧学生宿舍改造提升工程配套网络设备(****)的质疑答复函.pdf (130.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