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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5.1933公顷(其中耕地0.0677公顷)和未利用地0.77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357公顷和未利用地1.62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47.6371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二、****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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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