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自然资集字〔2025〕2号 2025/11/24
****政府批准,**********委员会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2(幅)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724.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雷峰镇雷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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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并且≤3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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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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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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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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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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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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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工业用地 |
672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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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3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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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86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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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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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JT2024-8号 |
宗地总面积: |
5590.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雷峰镇雷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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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并且≤3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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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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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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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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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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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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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工业用地 |
559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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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3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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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56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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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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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申请。
三、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22日到**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22日到**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22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5年12月1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
JT2024-8号号地块:2025年12月1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2宗地土地用途均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均为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该2宗地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委员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局****委员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该2宗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县财政监管账户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该2宗地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委员会有权解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局备案,该2宗地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委员会可请求该2宗地竞得人赔偿损失。
****委员会完成该2宗地交地后,县财政监管账户均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抵作的土地出让金转出****委员会账户,并在该2宗地竞得人缴交后续的土地出让金5个工作日内将后续的土地出让金转出****委员会账户。
****委员会应在该2宗地交地后30日内向县财政缴交成交价款的20%作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规划区内工业用地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德政办﹝2013﹞192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全流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2020﹞95号)所有要求适用于该2宗地。该2宗地投产后年亩均产值均应达到人民币180万元及以上,交地后第4至第6个完整纳税年度累计年亩均纳税总额未达到人民币18万元的,税收差额部分由该2宗地竞得人按违约金形式,****政府缴交,由该2宗****人民政府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通过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该2宗地竞得人可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担保。
其他详见挂牌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文教楼1008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5-****5628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银行**县支行,******联社营业部,****银行**支行
开户账户:140********10007508,135********003182,907********100****7366,350********052501939
**** ******委员会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