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市富来尔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报告表)

审批
江苏-镇江-丹徒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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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拟批准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1-28
标 题: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报告表)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报告表)
时 效: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报告表)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谷**大道48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辐射****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厂房1西北部**一座X射线探伤房(含曝光室及辅房),并在探伤房内配备3台X射线探伤机(2台2505型定向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1台3005型周向机,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公司生产的换热器,探伤工件为带底座圆筒状/直四棱柱状长方体,最大尺寸范围:长约8500mm,宽约3000mm,高约3000mm,厚度不超过40m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工作对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外照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屏蔽措施

本项目探伤房曝光室内部净长宽高为11.5m ( 长)×7.6mm( 宽)×4.5m(高),曝光室通过混凝土墙、混凝土屋顶、铅门对射线进行屏蔽。曝光室四周墙均为600mm 混凝土,屋顶为450mm 混凝土,工件门内嵌22mm 铅板,人员门内嵌10mm 铅板。本项目拟在北墙下设置直径φ250mm 通风管道,使用 U 型过墙方式埋于地坪400mm 以下,并在北墙外表面贴墙设置管道接至曝光室北墙外通过机械排风排出曝光室,排风口高出探伤房屋顶。拟安装轴流风机排风量约为2500m3/h,探伤作业时全程开启风机,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3 次的要求。探伤房曝光室拟在西墙设置直径φ120mm 电缆管道,使用U 型过墙方式埋于地坪 400mm 以下;利用散射降低通风管道及线缆管道口的辐射水平。

本项目工件门和人员门设计尺寸均大于门洞,工件门门洞尺寸为3.5m×4.0m,工件门尺寸为4.2m×4.3m,工件门左右各搭接350mm,上、底部各搭接150mm,2扇工件门搭接为100mm。人员门门洞尺寸为0.9m×2m,工件门尺寸为1.3m×2.3m,人员门左右各搭200mm,上、底部各搭接150mm。工件门、人员门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宽度均小于10mm,工件门、人员门与墙体重叠部分不小于工件门、人员门与墙体缝隙宽度的10 倍。

本项目将探伤房曝光室作为控制区边界,将X 射线探伤控制室及暗室作为本项目的监督区,在曝光室工件门及人员门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在监督区张贴警示说明(“监督区”标牌)以作警示。

2.辐射安全措施

曝光室工件门、人员门均拟设置与探伤机高压联动的门-机安全联锁装置,防止人员误入;公司在曝光室工件门、人员门的门口及内部均拟设置带有“预备”“照射”状态的工作指示灯,照射状态指示装置与 X 射线探伤装置联锁,以提醒工作人员和其它人员在照射时不要靠近和逗留;门-机联锁装置、声音提示装置及工作指示灯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曝光室工件门、人员门外均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于提醒无关人员勿在其附近出入和逗留;曝光室内部四周及X 射线探伤控制室均拟设置急停按钮及中文标识,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工件门、人员门内侧均拟设置紧急开门按钮,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逃离事故现场。曝光室内拟设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曝光室内及工件门外均拟设置视频监控,在X 射线探伤控制室拟设专用的监视器,可监视曝光室内人员的活动和探伤设备的运行情况。公司拟配备 1 台辐射剂量巡测仪及 2 台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对瞬时辐射剂量率的实时报警及探伤房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以上措施落实后能够满足辐射安全管理的要求。

3.洗片废液及废胶片处置

****本项目探伤房产生的废显(定)影剂,洗片冲洗废水及废胶片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建设单位将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洗片废液、废胶片处置协议,产生的危废交由该单位处理。

4.辐射环境管理

1)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对本项目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检测;

2)公司拟配置辐射剂量监测仪器,定期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进行检测;

3)在项目运行前,公司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按时送检,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执行生态环境法规文件中关于个人剂量档案保存期限的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本)》中要求为“应当长期保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中要求为“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三十年”)。

4)拟安排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定期复检,建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

5)公司拟成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成员管理职责。在项目运行前将根据现行标准制定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本项目拟配备的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电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环境局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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