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cn
通讯地址:**市**东路2666****中心二楼**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 | 和新汇峰(山****公司 | ****装配式建筑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为**项目,选址位于**市张庄镇老林店村供电所西200米**。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509-370883-04-01-245253。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新上建筑用墙板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办公、供水、供电、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以外购废石、水泥、砂子、钢筋、外加剂等为原料,经上料、破碎、筛分、湿筛、磁选、混合搅拌、浇筑成型、脱模、养护等工序,年产建筑用墙板10万㎡/a。 | 一、严格落实《**市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均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车间顶部设置喷雾降尘,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上料、破碎及筛分过程废气与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搅拌废气一同经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密闭管道收集、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的水泥筒仓呼吸废气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骨料加工废水经“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池,不外排。车辆外部清洗废水经1号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运输罐车、搅拌设备内部清洗废水,经2号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磁选除杂废物、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泥饼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 2 | ****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 | **兰亭****公司 | ****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项目为**项目,选址位于**市**镇横河村西600米。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2-370883-04-01-162341。项目租赁现有厂区,占地面积约19066m2,改造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9000m2。项目建设上料机、破碎机、冲击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配套建设办公楼、环保治理等公辅设施。。项目以外购废石料等为原料,经上料、破碎、筛分等工序,年生产碎石30万吨。 | 一、严格落实《**市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均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车间顶部设置喷雾降尘,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除尘器收尘、清扫车间地面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