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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130960B-****1119-000475-8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1-28 16:43:46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重点区域)EPC | 公开招标 | 11727.54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重点区域)EPC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投标人设计获奖荣誉颁奖单位为**省绿色建筑与智能结构学会的获奖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1)涉及到设计奖项加分的,获奖授予部门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社会团体组织颁发,投标时提供获奖证书或网站公布获奖文件,并在公布的文件或名单中体现获奖单位、项目名称及设计人员名单。(2)颁奖的机构为社会团体组织,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合法组织且有相应颁奖权限,否则对应奖项不得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两人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均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答:予以认可。 3、问:招标文件并未约定付款节点,请问进度款支付是按月支付还是按节点支付,若按节点支付,能否补充相应付款节点时间 答: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4、问:招标公告3.4 信用要求“③**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出具的报告涵盖的时间范围是报告出具日期前30个自然日往前追溯3年,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信息请问是否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答: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省外投标人,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或者开具的报告内容与注释①②要求不相同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按3.4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此类针对投标人不适用注释③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标书代写 5、问:招标公告3.4 信用要求“****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4****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请问:信用报告中违法违规信息显示企业近三年有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但已经完成信用修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信用要求标书代写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问:技术文件内项目总承包管理组织方案部分要求纯文字是否可以使用表格、框图、流程图,如果可以使用其中文字是否为三号至八号任意字号 答:总承包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应为纯文字形式,不需编制页眉、页脚、页码,不设内封面,不得有图片和扉页出现。网络图、进度图、平面布置图放在技术文件章节的最后(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技术文件的正文及各类型图表,框图一律单黑色,图表和框图内字号为三号至八号,不得有其他颜色的文字和图表出现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 7、问:技术文件内项目总承包管理组织方案部分,招标文件所给正文编制格式中编号为一、/1.1/1.1.1,后续编号格式是否有其他要求 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和第10.13条编制。 8、问:详细评审标准表“施工平面布置规划”部分分值为零分,技术文件章节是否可以放置平面布置图 答:技术文件部分无“施工平面布置规划”评分点,不需要提供平面布置图。 9、问:****公司是否需要提供信用报告 答:不需要。 10、问:技术标用A3篇幅还是A4篇幅 答:技术标编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和第10.13条。 11、问:企业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是否可重复 答:可以重复。 12、问: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工程费结算方法计算公式是否有误 答:没有错误,按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报价即可。 13、问:请问项目总负责人答辩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开标当天吗是否要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答辩标书代写 答:是开标当天,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到达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要求。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保护中心 地址:**市**区**路17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 话:0559-****5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9-****406 招标人:**** 黄****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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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