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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政府:
公**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1156公顷(其中耕地1.0699公顷、非耕农用地1.0457公顷)、未利用地0.0383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1449公顷(其中耕地0.0880公顷、非耕农用地0.0569公顷)、未利用地0.5762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8750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公**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