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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1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的申请。经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申请单位 | 经营性质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主管单位 |
| 1 |
**** |
非营利性 (政府办) |
妇幼保健院 |
杨瑛 |
增加地址 新增地址:**区康复路26号20号楼 |
2023年6月8日至2028年6月7日 |
区卫生健康局 |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29—****9392。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市******服务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