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处理厂二期7.5万吨/天提标(准地表Ⅳ)改造工程 |
**市仙岩镇严坑村 |
**** |
本项目主要建设提升泵房、综合车间、加药车间等,并依托原有工程(一期提标改造)废碳脱水等生产设施,采用投加脱氮除磷药剂+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出水,处理规模为7.5万m3/d。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出水采用投加脱氮除磷药剂+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曹娥江;厂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厂内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再进入本项目厂区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项目粉末活性炭采用机械拆包及给料,并采用负压输送系统进行输送,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补炭车间顶部安装水喷雾装置,地面定期清扫;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囱屋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炭泥脱水后定期交处置单位回收再生;化验及在线监测化验废液、试剂废包装物、废盐酸桶、废液压油桶(含液压油渣)、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