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EPC)---**厂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EPC)---**厂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EPC)---**厂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于2025年11月7日在****官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28日在****开标,并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德生****公司 |
| 投标报价 | 1338 | 1336.58 | 1399.88 |
| 质量(如有)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 标准及规程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 工期 | 根据项目的进度,接招标人指令后随时供货,伴随服务及调试工作按招 人要求提供。 | 根据项目的进度,接招标人指令后随时供货,伴随服务及调试工作按招 人要求提供。 | 根据项目的进度,接招标人指令后随时供货,伴随服务及调试工作按招 人要求提供。 |
三、评标情况
评标专家名单:刘爱红、张罗贵、肖静、余云平、刘玲(招标人代表)。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3日(**时间)。
五、代理服务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花园镇建设路37号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方式:158****00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花园镇**金泰名城建材市场1号楼
联 系 人: 林晓会
联系方式: 151****3420
行政监督部门:****政府****管理局
电话:071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