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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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幕墙及楼体亮化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370********08741(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幕墙及楼体亮化设计已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路、南至金滩东路、西侧北侧至用地边界。
2.2 建设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7797平方米,其中本项目1#楼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90米,幕墙面积约70000平方米、幕墙高度>80米,楼体亮化工程投资额大于4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幕墙的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以及楼体亮化的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幕墙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2)楼体亮化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幕墙的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以及楼体亮化的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04 标书代写
2.7 计划投资额:约110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 18:00至2025年12月04日 00:0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标书代写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2月23日 09:00 ****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 09:00,地点为:****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标书代写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cn/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电子标服务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隋经理,电话:0535-****3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娜、宋倩虹,电话:0535-****090。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cn,地址:**市**区府后路12****住建局509室。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613。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地址:**省**市**区宝源路9号 |
地址:**市**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1楼 |
| 邮编:264000 |
邮编:264000 |
| 联系人:隋经理 |
联系人:郭娜、宋倩虹 |
| 电话:0535-****336 |
电话:0535-****090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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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
联系方式:0535-****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