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竞租人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最高者即承租方。 4、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支付标准: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 8、租金底价为含税价。 9、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应当签订该文件或履行付款义务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承租要求: 1、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