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二中窗帘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二中窗帘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6:4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晓露
项目联系电话 0591-****5992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金峰镇上陈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268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房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59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中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及招标****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更正为:节能产品:按招标文件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 新增:标书代写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0.00%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所投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不予优先采购。(3)根据《****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规定,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按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未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的,不享受价格扣除。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金峰镇上陈路87号

联系方式:0591-****2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房屋

联系方式:0591-****5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晓露

电话:0591-****5992

****

2025年11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