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70批(生科院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谱联用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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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期国债第70批(生科院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谱联用仪)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国债第70批(生科院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谱联用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三、配置要求-原“9.蛋白组分析色谱柱30根”现修改为“9.蛋白组分析色谱柱15根”。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四、售后服务要求-原“3.仪器设备的质保期整机5年”现修改为“3.仪器设备的质保期整机4年”。原“5、进口设备承诺函: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整机5年的质保期的承诺函原件。”现修改为“5、进口设备承诺函: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整机4年的质保期的承诺函原件。”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节商务要求-原“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五年”现修改为“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四年”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王莎莎
电话:158****0491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区麓山路36号
联系人:肖华
邮编:/
电话:073****72272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中心9楼906室
联系人:王莎莎、谭晶晶、吴美霞
邮编:410000
电话:0731-****5989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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