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华印刷厂房地产、机器设备等破产财产整体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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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房地产、机器设备等破产财产整体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JS****648)
挂牌价 33,518,130 元
保证金 3,350,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0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8 17:00:00 标书代写

交易机构:******公司

项目名称 ****房地产、机器设备等破产财产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省**市青年路公园巷1号、2号
标的现状

1、****始建于1929年,性质为市属全民所有制,位于**省**市青年路公园巷,占地12.6亩(东院厂区11.8亩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西院商办楼0.8亩为国有划拨商业用地),房产面积1.47万平方米(其中东院12550.85平方米、西院2139.3平方米), 注册资本1146.7万元。****原隶属****集团(现更名为“****集团”),2003年8****政府同意移交**市实行属地管理,2019年8月****公司管理,2022年1****公司****国资委管理。

2、根据****人民法院(2025)苏03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对****实施破产清算。纳入本次转让的范围为企业的破产财产所涉及的房地产、机器设备等,包括西厂区房地产、东厂区建(构)筑物、东厂区的一处房屋建筑物(辅料库1-1,面积110.16 m2)、建筑物坐落范围内的2宗国有划拨土地用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以及电子设备。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房地产、机器设备等明细表,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具体实物、质量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3、标****中心商圈核心地带,****广场、德基广场**店(建设中)、**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市回龙窝历****中心、****中心步行5分钟,近**地铁2号线户部山地铁站、**地铁1号线民主北路地铁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为都市地块紧缺**。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5-07-07
评估机构 **富邦土地房地产****公司
转让底价(元) ****8130.00(不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管理人
转让方承诺 1、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财产变价方案)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政府****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本次破产财产转让,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次破产财产转让标的主要包括破产财产所涉及的房地产、机器设备等,包括国有划拨土地用地使用权、****东厂区的一处房屋建筑物(辅料库1-1,面积110.16 m2)。其中,坐落于****东厂区的一处房屋建筑物(辅料库1-1,面积110.16 m2)的产权属于****服务中心,评估价值5.863万元,该房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服务中心已表决同意将该房产和****破产财产一并由转让方进行处置的相关方案。

3、纳入本次转让的范围包含2宗国有划拨土地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方****管理人提供的《****拟破产清算项目涉及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徐富邦评报字[2025]第07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所示:“被评估单位共有2宗土地使用权。其中:(1)公园巷2号厂区地块(土地证号:徐土国用(93)字第05098号)地块证载面积为8971.7平方米,实际测绘面积为7822.3平方米,面积减小1149.4平方米。(2)公园小区2号综合楼地块(土地证号:徐土国用(93)字第05092号)证载面积为587平方米,本宗地为混合宗地由天主教**教区、**区房管处及****共用。经过实际测量和分摊计算,宗地面积为778.3平方米,根据宗地内产权面积比例计算****分摊土地面积为538.3平方米。”以上2宗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为实现破产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政府已同意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破产财产一并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预案。

关于徐土国用(93)字第05098号宗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示:“****国土局提供的数据,该宗地出让总价473.25万元,划拨总价262.83万元,如产权转让后受让方需补交出让金210.42万元。”根据****规划局2024年10月24日出具的**市地价核审书(项目名称:****公园巷2号工业划拨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所示:“本宗地经局2024年10月14日地价核审会议研究通过,核审出让单价为605元/m2,地价总额为473.25万元;划拨单价为336元/m2,地价总额为262.83万元。补缴出让金单价为269元/m2,补缴出让金总额为210.42万元。本地价审核书自出具之日起壹年内有效,超出壹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数额将重新核定。”因****中心核心区域,转让成交后,可根据《**市主**都市型工业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完善都市型工业用地管理保障主**产业发展空间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用地盘活。

关于徐土国用(93)字第05092号宗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示:“****国土局提供的数据,该宗地出让总价627.50万元,划拨总价347.31万元,如产权转让后受让方需补交出让金280.19万元。”根据****规划局2024年10月24日出具的**市地价核审书(项目名称:****公园巷2号商务金融划拨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所示:“本宗地经局2024年10月14日地价核审会议研究通过,核审出让单价为11561元/m2,地价总额为622.33万元;划拨单价为6434元/m2,地价总额为346.34万元。补缴出让金单价为5127元/m2,补缴出让金总额为275.99万元。本地价审核书自出具之日起壹年内有效,超出壹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数额将重新核定。”

以上2宗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与****规划局签订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最终金额以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核定为准(以上地价核审书所述内容仅供参考)。

4、****与承租方赵丽娟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市青年路公园巷2号,面积约1931.31平方米,年租金501,100.00元,租赁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已于2025年10月14日向承租方发出通知书,自2025年9月8日起上述《资产租赁合同》依法解除,承租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腾空、交还占用的房屋及土地。如承租方不能如期腾退,可能影响本次转让的破产财产的交割,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5、本次委托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受让方一旦进场与转让方进行交割,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如果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8、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还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意向受让方须接受本公告所附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在签订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完成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交易
指南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挂牌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如征集到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确定最终受让方。

3、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交易机构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1-03 09:00:00 至 2025-11-28 17: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登记表》(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经意向受让方确认的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指纹);
②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名按指纹)。
(3)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指纹)。
2、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受让方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1、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62685774.shtml)标准,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模版(房地产、机器设备等).pdf

房地产、机器设备等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 0516-****9767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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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意向受让方须接受本公告所附破产财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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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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