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复议结果公示
**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标段编号:****)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评标工作结束后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同步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投标信息,确保各投标单位及相关方拥有充分的异议提出时间。
2025年11月24日,招标人收到投标单位****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质疑核心内容为:****公司在本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明确有任命书,任命文件如下(投标文件中):文件位置为**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封面模块: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社保后一页(P369页、P412页)。该公司在质疑函中就其投标文件被否决的事项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招标人依法核查处理。
收到质疑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对****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质疑材料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核核查。经核查,****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投标文件评审的关键环节,且提交的证明材料具备初步核查基础,符合复议申请的受理条件。
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维护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于2025年11月27日对**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公司启动重新复评程序。****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开展,复评工作于当日完成,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原评标结果:
复评前第一名:****
复评前第二名:**新禹水利****公司
复评前第三名:******公司
复议标结果:
第一名:****
第二名:**新禹水利****公司
第三名:******公司
****公司复议结果评委打分告知如下:
| 排序 | 单位名称 | 报价部分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 6 | ****公司 | 42.99 | 20 | 27.47 | 90.46 |
监督单位:****科技局
招标人:****
地 址:**市**县
联系人:姜主任
电话:0478-****8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胜利路西侧****中心602
邮 编:015001
联系人:刘舒晴
电 话:153****4068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