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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函〔2025〕306号》《**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好快活****公司**市**区好快活矿泉水**生态修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报告表》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9-****9253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机关**九路办公区1号楼****
邮政编码:710018
附 件:《**好快活****公司**市**区好快活矿泉水**生态修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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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