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于2025年11月28日邀请21位摇号代表在****10楼会议室参加并监督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公租房申请对象210户及第二批轮候库轮候对象57户共267户的电脑摇号分房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具体入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住建局四楼401室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缴纳公租房租金等费用。
(二)逾期未办理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且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三)申请人持缴费凭证、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小区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公租房履约保证金后领取钥匙。
二、收费标准
(一)履约保证金:每户1000元。
(二)物业管理费:步梯房每平方米每月1.0元、电梯房每平方米每月1.2元。
(三)房租:县**公共租赁住房正常房租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家庭成员均为特困供养人员的,免收房租;家庭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包括特困供养、孤儿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缴。
三、交款方式
房租收缴:支持微信支付,****银行柜台缴纳;
物业管理服务费、公租房履约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支付。
四、小区物业或管理员联系方式
永****公司:民雅苑联系人杨晓兰,联系电话183**4969**2696;民荣苑联系人李安春,联系电话182**8871**8965;民欣苑联系人游太瑞178**7412**8198;民进苑联系人李品琼,联系电话:198**6957**0018;民康苑联系人李品琼,联系电话:198**6957**0018;民悦苑联系人邓洪,联系电话:138**8710**0606。
五、相关要求
(一)摇号分房后若婚姻、收入、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向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主动申报的,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可在合同到期前退还公共租赁住房),若不及时申报,待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均按骗取公共租赁住房行为做退房处理,并从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按照市场租金每月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追缴房屋租金,限期不退还公共租赁住房及补缴租金的,县住房保****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30日内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由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告知承租人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租金每月每平方米6元标准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其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限期(原则上给予3个月的搬迁期)不退或不补交租金的,县住房保****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1.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
2.转租、出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住房;
3.不服从管理;
4.违反租赁合同其他约定。
六、其他
本次摇号未分配到两室一厅房源的申请对象,进入轮候库,等待下一轮摇号配租。也****管理中心(住建局401室)提出租住一室一厅的书面申请(办理时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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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