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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市高分子弹****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市高分子弹****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省******开发区和谷产业园
C14号楼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38****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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