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三都县****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三都县****公司
所 在 地:黔南州三都县
债权总额:10,916,173.29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916,173.29元,其中本金 8,000,000.00元,利息2,916,173.29元(含利息、罚息、复利),其他债权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1.保证。债务人股东张仁宏、白胜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1)三都县****公司名下位于三都县大河镇打锄村,厂房面积4576.66㎡(土地面积9576㎡),闲置;(2)张仁宏名下位于**市民族路26号现代城3栋3单元6层附12号,住宅面积162.11㎡,自住;(3)张仁宏、白胜琼共同持有位于**市剑**路181号聚林世纪城7栋1层11号,商业面积24.78㎡,闲置;(4)张仁宏名下位于三都县大河镇街上,住宅面积298.41㎡,自住。
3.本户债权未诉讼、未保全财产。
(二)债务人及保证人概况
1.债务人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2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32MA6DL82W0C,位于**省****县大河镇打锄村,****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仁宏,实际控制人张仁宏,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猪的饲养、销售;肉制品、豆制品、农产品、土特产、蔬菜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目前宏发牧业经营状态为存续,但生产经营停滞,厂房、圈舍、设施设备闲置。
2.保证人情况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联系电话 |
| 1 |
张仁宏 |
男 |
水族 |
522732********0613 |
**省**市民族路37号 |
137****9777 |
| 2 |
白胜琼 |
女 |
水族 |
522732********062X |
**省**市民族路37号 |
136****4789 |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二)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无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四)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五)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六)债权未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
三、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受让人应在成交确认前出具相关承诺书,承诺受让人满足交易资格。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 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
五、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等。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51-****5996、187****4600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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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