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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瑜公司物业秩序及保洁委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改采购文件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A采购包2:PB: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中的企业业绩的评分标准描述由: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企业业绩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保洁服务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承接项目类别为住宅小区或写字楼或商业综合体或产业园的业绩,每提供1类有效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有效合同复印件及服务期内任意一个月的收款转账记录(原件备查),相同类别的业绩不重复得分)得1分。 |
更正为: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企业业绩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保洁服务业绩合同情况进行评分:承接项目类别为①住宅小区②写字楼③商业综合体(集购物、餐饮、娱乐、办公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建筑群或建筑组合体)④产业园的业绩,共4类,每提供1类有效业绩合同的得1.25分。单个合同涉及多个类别时,可按对应类别分别得分;同一类别下多份合同仅计1.25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有效合同复印件及服务期内任意一个月的收款转账记录(原件备查)。 |
2、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30,更正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09:3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30,更正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09:3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无
****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