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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28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办规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经**区住建、发改、自然**、审批部门联合审查**区尚城名邸11#公寓楼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资料齐全,基本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要求,现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书面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提交地址:**市**区德胜路16号(201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2-****177。
附件: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示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