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创智商业综合体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创智商业综合体 | ||||||||||||||||||||||||||||||||||||||||||||||||||||||||||||||||||||||||||||||||||||||||||||||||||||||||||||||||||||||||||||
| 标段编号 | E320********000****3001JS320722 | 标段名称 | 创智商业综合体-****广场项目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5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创智商业综合体-****广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创智商业综合体 (项目名称)已由东****办公室(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政务备〔2025〕3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创智商业综合体-****广场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县晶都大道北侧、新水晶**侧;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该商业综合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大部分,地上总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约7.8万平方米,室外金街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商业综合体、构筑物、室外工程、地下工程以及所包含的土建类、外立面、内装、外幕墙采光顶及钢结构、夜景照明、BIM、景观、弱电、智能化、导向标识、车辆动线、人防、暖通、消防、供配电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含二次设计及专业分包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配合审计、竣工验收至备案结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暂定6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监理费不因实际工期的**而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7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35号、〔2019〕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35号、〔2019〕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监理合同额(监理费)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监理合同额(监理费)、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9其他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5)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市公共**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 (7)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8)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牛山街道**东路118号 地址:**市**区**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邮编:222200 联系人:薄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1092 电话:0518-****9660/135****9935 传 真: / 传真:0518-****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6.com 2025 年 11 月 28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cn/lygweb /tzgg/****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意事项:**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交易中心地址: **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办理点): **市**区****广场A座614室(家****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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