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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 ||
| **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公司 | |
| 2025-11-28 | ||
| **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446845 | |
| ****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04267E | |
| **** | 合同金额****676.54 | |
| **** | 合同单位**** | |
| 1 | 合同签署时间2025-08-01 | |
| 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
| 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及规定,代表招标人对**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以便为安全施工、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组织检测人员对相应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1、**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包含监理平行检测、业主对比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原材料检测,包括钢筋、水泥、粉煤灰、填筑料、砂石骨料、块石料、混凝土拌合物、砂浆拌合物等;中间产品检测,包括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钢筋焊接接头、砼预制构件等;实体质量检测,包括回填土、回填石屑、回填中粗砂、输水管道、砌石、混凝土结构、地基、基桩。配合比、试桩及碾压试验等施工工艺参数选定试验由施工单位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在此质量对比检测内容范围。(具体检测实施内容详见第五章 **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计划)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检测数据、成果,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2、检测依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水质监[2009]31号及水利工程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经建设单位批准,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检测方案所确定的检测内容及数量。(不含施工承包人为满足工程质量自控和工艺要求,而进行的配合比试验、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试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