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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学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证明材料要求 | 招标文件中如要求证明材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功能截图、官网查询截图、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功能截图、官网查询截图、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标书代写 |
| 2 | 第三包招标文件“多功能微孔荧光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高分辨率熔解曲线荧光定量PCR仪”货物需求清单备注要求 | 无 | 进口设备 |
| 3 | 第五包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标书代写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智慧教室、智慧会议室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项目业绩中须具有标注▲的产品,否则该 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种类、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智慧教室、智慧会议室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6分。 注:(1)项目业绩中的产品种类须与所投标注▲的产品一致(型号可不一致),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成交) 通知书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种类、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否 标书代写 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路100号
联系方式: 0561-****0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址: ******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 0551-****0136-864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春梅、代煜
电话: 185****5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