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重)的质疑答复(二)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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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五象大道401****广场3号楼三十层3021房
邮编:530219
法定代表人:易桃
授权代表:韦静雯
联系电话:183****9163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重)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司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贵方送达的关于我司代理的“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重)
(****)”项目质疑函1份。我司对贵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小组与采购人共同研究讨论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技术要求:一、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9、具备SDI、S-video、Y/C、DVI、HDMI等视频输出接口”,**视新提供的HP-1315主机不具备Svideo、Y/C、HDMI 接口,因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1:经核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已响应该条参数。响应内容为"具有DVI、SDI两种高清信号输出方式,输出接口各2个,共4路输出,可通过转接头兼容其他常规信号 SDI、S-video、Y/C、DVI、HDMI等视频输出接口”。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2:技术要求:二、冷光源,1、具有独立的LED内窥镜冷光源,LED灯数量>3;**视新提供的HP-1315的主机系统与冷光源采用集成一体设计,因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2:经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中标产品型号为:LG-1900T,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3:技术要求:三、医用监视器,1、采用医用高清监测器,监视器尺寸≥27寸。**视新提供的HP-1315的主机系统与显示器采用集成一体设计,显示屏为15.6英寸,因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3: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工作站的医用监视器为**市****公司生产的27寸全高清手术医用显示器,型号为:S2720P。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4:技术要求:六、电子胸腔内窥镜,6、镜体弯曲角度:向上≥180°,向下≥180°**视新提供的 TH-12系列电子胸腔内窥镜向下弯曲为13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4:经核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该参数已响应为负偏离。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5:技术要求:七、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治疗镜),6、弯曲角度:向上≥180°向下:≥130°;**视新提供的BR-1259电子支气管镜向上弯曲为16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5:经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响应文件中已提交竞标产品(型号:BR-1259)公开流通彩页,证明该产品弯曲角度:向上180°,向下130°符合说明书内容。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6:技术要求:七、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治疗镜),5、工作通道内径:3.2mm≥中≥3mm;**视新提供的BR-12系列电子支气管镜最大工作通道为2.8mm,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6:经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并提供产品公开流通彩页证明(规格型号:BR-1259)工作通道为3.0mm。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7:技术要求:八、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检查镜),4、插入部外径:5.2mm≥中≥4.9m;**视新提供的 BR-1249 电子支气管镜最大插入部外径为5.5mm,超出5.2mm 上限,且在满足工作通道孔径大小的情况下插入部越大越差,支气管镜插入部越大进入到更细的支气管越难,此项应为负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7:经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并提供产品公开流通彩页证明(规格型号:BR-1249)插入部外径为4.9mm,工作通道为2.6mm。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8: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检查镜),5、工作通道内径:2.6mm≥中≥3mm;**视新提供的 BR-1249 最小器械通道为 1.8mm,低于 2.6mm 下限,不在要求的 2.6mm≥中≥3mm内,支气管镜在同等外径下器械通道越大越好,越大的器械通道可进入更多规格的器械,此项应为负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8:经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并提供产品公开流通彩页证明(规格型号:BR-1249)插入部外径为4.9mm,工作通道为2.6mm。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9:技术要求:八、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检查镜),6、弯曲角度:向上:≥180°向下:≥130°;**视新提供的BR-1249电子支气管镜向上弯曲16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
质疑答复9:经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已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该条参数。响应文件中已提交竞标产品(型号:BR-1249)公开流通彩页,证明该产品弯曲角度:向上180°,向下130°符合说明书内容。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综上情况,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驳回质疑。
贵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
1. ****质疑函
2.关于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重)的质疑答复(二)


****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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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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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重)的质疑答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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