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旭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第1次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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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受****委托,就其增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增资企业:**中旭****公司

1.2 项目内容:公司设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金3600万元,位于**市**区龙盛路33号。**中旭****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一家投资方,本次增资款拟不低于10000万元,其中400.1556万元计入增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完成后增资企业10.0035%股权,剩余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详见《**中旭****公司增资扩股方案》)。

1.3 项目批准情况:

(1****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宁新工董【2025】64号);

(2)**中旭****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25年11月26日)。

1.4 挂牌起止日期: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6日

1.5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参选人,不**信息公告期限。

1.6 交易方式:综合评议

2.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2.1 企业名称: **中旭****公司

2.2 公司类型: ****公司

2.3 社会信用代码: 913********232691E

2.4 注册资本(万): 3600.0000(人民币)

2.5 法定代表人: 李萍

2.6 住所: **市**区龙盛路33号

2.7 经营范围: 传感器、集成电路及其应用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进出口、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 职工人数: 229人

2.9 所属行业: ****公司

2.10 其他: 排名前十位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其余8位出资人名称、出资额为:**中旭智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02%、何万海1.0326%、陈成0.7500%、徐静娟0.7000%、唐红莉0.6589%、李兆雯0.5000%、刘泽金0.1203%、孔旭锋0.0777%。

3. 增资企业目前股权结构

(1) **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411900%

(2) ****集团****公司 25.176200%

(3) ****公司 14.000000%

(4) 张海韵 7.500000%

(5) 李萍 6.000000%

(6) 陈燕 5.299500%

(7) 罗云 2.952500%

(8) 郭素君 2.500000%

(9) **国科文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10) **中旭智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0200%

4. 增资企业审计情况

4.1 2022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4.1.1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1.2 审计报告编号: 立信中联审字【2023】D-0516号

4.1.3 资产总计(万元): 22007.15

4.1.4 负债总计(万元): 5871.32

4.1.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16135.83

4.1.6 营业收入(万元): 12362.08

4.1.7 利润总额(万元): 4387.25

4.1.8 净利润(万元): 3977.77

4.1.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4.2 2023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4.2.1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 审计报告编号: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375

4.2.3 资产总计(万元): 26418.48

4.2.4 负债总计(万元): 6316.2

4.2.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20102.28

4.2.6 营业收入(万元): 13249.04

4.2.7 利润总额(万元): 4465.72

4.2.8 净利润(万元): 3966.46

4.2.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4.3 2024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4.3.1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3.2 审计报告编号: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394号

4.3.3 资产总计(万元): 41924.45

4.3.4 负债总计(万元): 11927.81

4.3.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29996.64

4.3.6 营业收入(万元): 12768.18

4.3.7 利润总额(万元): 3982.96

4.3.8 净利润(万元): 3476.91

4.3.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5. 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5.1 评估机构: ******公司

5.2 评估报告书编号: 信资评报字(2025)第B10041号

5.3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集团****公司

5.4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5.5 评估资产总计(万元): 0

5.6 评估负债总计(万元): 0

5.7 评估净资产总计(万元): 89965.0000

5.8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1)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单体口径;(2)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评估报告。

6. 企业拟募集资金底价及支付要求

6.1 价格(万元): 10000

6.2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6.3 支付期限要求: 《**中旭****公司增资协议》生效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发、**场拓展,研发中心以及霍尔传感器智能产线建设,并择机开展产业链并购。

8. 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

(1)**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697%

(2****集团****公司22.6578%

(3)****公司12.5995%

(4)张海韵6.7497%

(5)李萍5.3998%

(6)陈燕4.7694%

(7)罗云2.6572%

(8)郭素君2.2499%

(9)**国科文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99%

(10)**中旭智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41%

(11)**中旭智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541%

(12)何万海0.9293%

(13)陈成0.6750%

(14)徐静娟0.6300%

(15)唐红莉0.5929%

(16)李兆雯0.4500%

(17)刘泽金0.1083%

(18)孔旭峰0.0699%

(19)投资方10.0035%

9. 保证金

9.1 参选人须缴纳交易保证金8000万元;

9.2经增资企业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参选人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参选资格。

9.3通过资格确认的参选人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法办理。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网站办理到账确认。参选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9.4意向投资方如被确定为投资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转为增资价款;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

9.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企业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参选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参选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增资企业,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增资企业同时承诺,如因增资企业原因,导致项目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参选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的;

(2)参选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3)参选人对增资企业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弄虚作假、违背承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本项目评审程序公正性的;

(4)递交综合评议文件截止时间以后,参选人坚持要求撤销已递交的综合评议文件的;标书代写

(5)参选人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放弃投资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未按约定履行《承诺函》有关条款;

(8)投资方违反了本公告的条款;

(9)出现了投资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重大事项说明

11. 投资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含**区、**区及**地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须在中****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2)意向投资方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含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含10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实收资本、营****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投资方须有不少于5个(含5个)国防军工领域股权投资项目案例,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亿元(含5亿元),且2025年1月1日起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

(4)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控股股东(如意向投资方为合伙企业,则此处指该意向投资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中****协会公示信息为准)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如意向投资方为合伙企业,则此处指该意向投资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以中****协会公示信息为准)中任一主体须满足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含10年,截至挂牌公告发布当日),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50亿元(含50亿元),且属于军工行业。

(5)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不良经营记录;

以上(1)-(5****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法律意见书。

(6)本次增资扩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2. 投资方须承诺的事项

参选人若参与意向受让,须在登记时就以下事项出具承诺函:

(1)我方同意参与增资企业增资扩股,并接受本次增资挂牌公告及其公告附件的所有条款且不持异议。

(2)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主要高管人员犯罪记录。

(3)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综合评议相关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存在虚假陈述、材料造假等情况,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我方承诺已知悉并同意增资协议模板及****公司章程,认同对增资企业增资后的治理结构安排。

(5)我方承诺同意增资企业继承增资前的企业资产与债务。

(6)**协同要求:基于企业发展战略,我方承诺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支持。

(7)我方承诺对增资企业尽调等相关各项工作需满足国家保密规定。

13. 增资终止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交易行为批准单位同意,增资企业有权终止此次增资扩股项目:

(1)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增资扩股行为法进行;

(2)投资方违反本方案的规定;

(3)出现投资方的声明、保证、承诺等法兑现或者其综合评议文件中内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

14. 投资方的遴选方式

14.1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意向报名表;

(2)意向投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如为合伙企业);

(4)近****银行资信证明;

(5)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合伙协议(如为合伙企业)中规定的有权决策机构决议;

(6)意向投资方近期财务报表;

(7)委托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意****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9****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法律意见书;

(10)经意向投资方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2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网站,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报名,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复印件均需****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书面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或预****交易中心,到达时间须不晚于报名截止时间,意向方应充分考虑书面报名材料在途时间,确保书面报名材料****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14.3综合评议材料:

(1)意向方须按照《**中旭****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要求准备评议所需材料。

(2)综合评议材料递交时间:意向方须将综合评议材料在2026年1月20日上午9点15分---9点45分(**时间),****中心1235房间。(未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办理到账确认手续的意向方提供的评议材料效)。

14.4综合评议程序和方法:

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投资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经增资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增资企业股东会确定最终投资方。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本次增资扩股终止。

15. 备查文件

15.1 相关批文、决议:

(1****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宁新工董【2025】64号);

(2)**中旭****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25年11月26日)。

15.2 审计报告: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中联审字【2023】D-0516号、立信中联审字【2024】D-0375号、立信中联审字【2025】D-0394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25)01830号、天衡专字(2025)01831号。

15.3 评估报告: ******公司《**中旭****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中旭****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信资评报字(2025)第B10041号)

15.4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5.5 法律意见书: **市锦****事务所《关于**中旭****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并增资之法律意见书》( 06F****0315 )

15.6 其他文件: **中旭****公司2025年9月份财务报表、《**中旭****公司增资扩股方案》。

16. 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本次交易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投资方在做出申请投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增资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意向投资方须在确定投资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中旭****公司增资协议》(详见附件)。

(3)本项目自投资方确定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4****银行账户信息:****中心联系人联系。

17. 联系方式

增资企业: ****

联系地址:**市**区龙盛路33号

联系人: 李禹霄

联系电话: 156****6350

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市**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10室、2222室

联系人: 崔女士

联系电话: 025-****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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