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经环表审〔2025〕5号
****行****服务局
关于对《******公司年产4万吨焊接材料用金属粉末项目》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环评工程师吴火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20********000179)主持编制的《******公司年产4万吨焊接材料用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位于新****开发区**街与广源路交叉口东南角001号,建设年产2万吨锰系铁合金粉末,1.9万吨硅锰合金粉末和1000吨表面改性金属粉末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1#锰系铁合金车间和2#锰系铁合金车间各配置2套除尘系统,表面改性车间配置1套除尘系统,1#锰系铁合金车间、2#锰系铁合金车间和表面改性车间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1);3#锰系铁合金车间配置2套除尘系统,1#硅锰合金车间配置2套除尘系统,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2);2#硅锰合金车间和3#硅锰合金车间各配置2套除尘系统,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排放浓度120mg/m3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大**。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548t/a、NH3-N 0.00274t/a、颗粒物1.796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