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视频监控前端建设框架合同项目-主设备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ICT)项目,计收类型:类型一。
1.2采购内容:
采购包一:视频监控前端主设备
采购父项目所需的海康视频监控设备,包括:热成像云台摄像机、边缘计算网关、电源转换模块。根据实际订单数量进行结算,具体详见本采购包技术规范书。
采购包二:安全设备主设备
采购父项目所需的深信服安全设备,包括:边缘侧SD-WAN网关。根据实际订单数量进行结算,具体详见本采购包技术规范书。
1.3服务时间:自采购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5年。
2.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一:视频监控前端主设备
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二:安全设备主设备
供应商名称:****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本项目采购父项目所需的前端监控设备和安全设备。根据设备原厂出具的授权函分为两个采购包采购,其中:采购包一采购父项目所需的海康视频监控设备。制造商为**海康威视****公司。**海康威视****公司已授权****为本采购包设备的唯一授权经销商;采购包二采购父项目所需的深信服安全设备。制造商为深****公司。深****公司已授权****公司为本采购包设备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评审人员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ICT)项目,根据我方中标结果,本项目需分别使用**海康威视****公司、深****公司的相关设备,原厂**海康威视****公司、深****公司均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函,分别指定本项目采购包一的供应商为****,采购包二的供应商为****公司。上述各采购包采购,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物资〔2024〕17号)中第四条第(五)款:“2.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的情形,拟按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视频监控前端建设框架合同项目-主设备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中华北大街13号联通702通信综合楼
联系人:张玉娟
电话:186****1110
电子邮件:****@chinaunicom.cn
7.其他说明:无
采购人:****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