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天津港务煤质智能管控中心综合楼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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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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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0********14029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综合楼 已****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711号、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12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42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42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3323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心综合楼,在自有土地上********中心综合楼程及配套等,用地面积 3323.1 平方米,建筑面积 3323 平方米。(无地下建筑)
2.2 工程建设地点:****疆港区13#-15#泊位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心综合楼施工 招标范围: 本建设工程位于****疆港区13#-15#泊位,**单体建筑1栋,占地面积 997.77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59平方米,建筑高度20.7米,单跨跨度7.5米, 主体3层局部4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 工程、暖通工程等相关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发包估算额约为1659.34059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7年01月2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 标书代写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霍吉栋
办公地址:**市**新区塘沽南港路 6201 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李栖桐
电话:022-****560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郭晓刚
办公地址:**市东****门西滨河路 22 号
邮政编码:100009
联系人:于绍晶
电话:010-****4609
传真:/
日期:2025年11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市滨****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霍吉栋
电话:022-****5603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塘沽南港路 6201 号
**市滨****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2327
传真: ****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cn
受理单位地点: **市**新区**道1087号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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