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云岚庭苑6-4-101房产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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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新区大港云岚庭苑6-4-101房产
****
挂牌价: 391.91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1-2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12-12
房产类
资产类别
**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董迪
联系电话: ****2134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2130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110********541
****营业部316****00027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资产类别 标的所在地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类型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其它披露内容
**市**新区大港云岚庭苑6-4-101房产
房产类****新区
**方达房地产****公司2025-09-30
**市**新区国有****公司备案
2025-11-24
359.55332.35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转让方承诺该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3、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 4、该房产土地面积共用。
标的信息
房产类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资产一 坐标位置 楼盘名称 类型 租赁合同编号 计租面积(m2) 设计用途 土地面积(m2) 设计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 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周边配套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新区大港云岚庭苑6号楼4-101
云岚庭苑房产
津(2025)**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020号
270.28非居住
16176.6商服用地
出让
1-2
**市**新区云岚庭苑
附近有较多公交站点,周边范围内有**市****幼儿园、迎宾超市、中国邮政、**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小区于2024年12月31日交房,共计有5栋住宅、1栋配套公建
两室,共2层,所在层为1-2层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
**市**新区大港街道育秀街149号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姜耘达1992-07-24
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911********7100648小型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城市绿化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蔬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
市级国资委监管****新区
**市**新区****公司911********660190C
**市**新区国有****公司2025-11-24
批复关于转让**新区大港云岚庭苑6号楼4套底商房地产的批复 文号:津滨国投发〔2025〕6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交纳形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5-11-282025-12-12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分期付款
网上支付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向**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李朋 联系电话:138****5060)。 5、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转让。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7、本项目可选择分期付款方式。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产权指定账户。采用分期付款的,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9、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执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11、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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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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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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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云岚庭苑6-4-101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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